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1133-2014 电力设备用液压式提升设备技术规范.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设备用液压式提升设备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

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钢索为承力构件、用液压千斤顶(简称千斤顶)升降负荷的起重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82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 3766—2001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

GB/T 5224—200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 5226.2-2002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GB/T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7631.2-2003 润滑剂、工业用油和相关产品(L 类)的分类 第2部分:H
组(液压系统)

GB/T 7935-200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06—2011 标牌

GB/T 13342—2007 船用往复式液压缸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370—2007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 16710—2010 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

GB/T 19678—2005 说明书的编制 构成、内容和表示方法

GB 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61—2011 钢结构焊接规范

TSG Q7001—2006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08—2007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压式提升设备 hydraulic lifting equipment

以钢索为承力构件,用液压油推动千斤顶的主液压缸活塞往复运动,使与活塞上端连接的上卡紧装

GB/T 31133—2014

置和与缸体下部连接的下卡紧装置之间进行负荷转换,从而实现负荷提升(或下降)的一种起重设备,简

称提升设备。

3.2

钢索 steel strand for prestressed concrete

在提升设备中用于承载的特殊用途钢绞线,由高碳钢的多股钢丝拉拔而成,常规用于预应力混凝土

梁,称为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也用于斜拉桥的拉索,简称钢索。

3.3

卡爪 clamping jaw

用于卡紧或放松钢索的专用锚固件。

3.4

卡紧装置 clamping mechanism

使卡爪可以随主液压缸活塞运动进行负荷转换的部件。

3.5

液压千斤顶 hydraulic jack

升降负荷的液压缸部件,其活塞杆上部设置上卡紧装置,缸体下部设置下卡紧装置,还设置行程测

量、油路控制等装置。

3.6

主液压缸 main hydro-cylinder

升降负荷的液压缸,由缸筒、活塞(杆)、上缸盖、下缸盖、密封支撑件等组成。

3.7

下锚头 lower anchorage

用于保持负荷与钢索锚固点的相对位置固定不变的部件。

3.8

千斤顶吊架 lifting frame for jack

当千斤顶采用特殊使用方式时(悬挂、斜向张紧等),用于安装千斤顶并与其他固定件连接的专用

构件。

3.9

下锚头吊架 lifting frame for lower anchorage

用于下锚头与负荷连接的专用构件。

3.10

上锚头 upper anchorage

用于约束、导向千斤顶上方已经伸出钢索的部件。

3.11

钢索梳导板 hackle plate for strand

用于梳理千斤顶和下锚头之间的钢索,以免钢索错位和缠绕的部件。

3.12

装下锚头工具 installation tool for lower
anchorage

用于组装下锚头的卡爪,使卡爪受力均匀的部件。

3.13

紧线器 tightener

用于吊运钢索和预紧钢索的部件。

3.14

偏载支撑装置 supporting mechanism for uneven
load

扁担式千斤顶的上卡紧装置左、右负荷不均时的平衡装置。

GB/T 31133—2014

3.15

集中控制 centralized control

通过一套控制设备控制多台泵站及所驱动的千斤顶;集中控制系统可以设置在其中一
台泵站上,也

可以是独立的控制柜。

3.16

就地控制 local control

通过泵站自带控制设备控制该泵站自身及所驱动的千斤顶。

3.17

移动控制 mobile control

通过控制手柄、微型控制台等可移动设备控制泵站及所驱动的千斤顶。

4 型 式

4.1 设备型式

4.1.1
提升设备主要由千斤顶、液压泵站、控制柜、卡爪、钢索、油管、电缆和附件等部分组成。使用时
配以千斤顶安装架、钢索导向架等支撑构架。其附件主要有下锚头、千斤顶吊架、下锚头吊架、专用工具
等,专用工具包括上锚头、钢索梳导板、装下锚头工具、紧线器等等。驱动形式为电力驱动。

4.1.2
千斤顶的结构形式分为穿心式、扁担式两种,穿心式是指钢索从主液压缸活塞中心穿过,主液压
缸支撑座下需要钻孔以便钢索通过;扁担式是指钢索分布在主液压缸两侧,用于主液压缸支承座下不能
钻孔的场合。提升设备千斤顶的结构如图1所示。

style="width:2.57995in;height:6.73244in" />

a) 穿心式千斤顶

说明:

1——钢索;

2——卡爪;

3——上卡紧装置;

4——主液压缸;

5——下卡紧装置;

style="width:4.41336in;height:6.71817in" />

b) 扁担式千斤顶

6——下锚头;

7——负荷;

8——上横梁;

9——偏载支撑装置;

10——下横梁。

1 液压式提升设备千斤顶结构示意图

style="width:1.94669in" />style="height:1.48654in" />style="width:0.39333in" />style="height:1.03334in" />style="height:0.5599in" />GB/T 31133—2014

4.2 型号表示法

设备型号由机型代号、单台千斤顶额定提升起重量、设计顺序号和千斤顶的结构形式代号组成,表

示方法如下所示。

style="width:1.05335in" />结构形式代号,穿心式可省略;扁担式表示为Ⅱ;

style="width:1.44668in" />区分结构细节的设计顺序号,按大写英文字母
A,B,C,D…… 顺序采用;

单台千斤顶额定提升起重量,单位为 t;

机型代号,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示例:GYT-100D
表示单台千斤顶额定提升起重量为100t的提升设备,第四次设计,千斤顶结构形式为穿心式。

5 主要技术参数

5.1 主要技术参数的确定应根据工程需要,并遵循优先数系的选择原则。

5.2 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a)
单台千斤顶额定提升起重量:单台千斤顶在额定压力下能够长时间持续工作所提升重物的质
量(t);

b) 活塞工作行程:千斤顶主液压缸工作时活塞每次伸出或缩回的距离(mm);

c) 额定工作压力:液压泵站能够长时间工作所能持续提供的最大压力(MPa);

d)
行程检测信号:千斤顶工作时主液压缸活塞的伸缩位置信号,可以是断续或连续检测;

e)
钢索参数:单台千斤顶工作于额定提升起重量时所需使用的钢索规格、强度等级(MPa)
及数量 (根);

f) 额定提升速度:
一套提升设备(一般为4台千斤顶同时工作)的正常提升速度(m/h);

g) 电动机功率: 一套提升设备在额定压力下工作所消耗的功率(kW)。

6 技术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应能在环境温度为-20℃~+40℃的条件下正常工作。如果有特殊要求,按用户和制造厂的
协议执行。

6.1.2
应能在电源电压值偏差为±10%,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正常作业。

6.1.3 提升设备的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相关条款要求。

6.1.4 应按照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变更应征得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

6.1.5 用于制造提升设备的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厂的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GB/T
699、GB/T 1591 及 GB/T 3077 的规定。

6.1.6
各型提升设备设计时,应同时制定该型提升设备的"出厂检验与试验方案"及"使用说明书"。

6.1.7 制造单位应执行TSG Q7001—2006 监督检验规则中相关规定。

6.2 整机

6.2.1 应具备实现负荷提升、下降的功能,并能随时互相转换、停止。

6.2.2 应既能多台千斤顶同步联动,又能作单台千斤顶行程位置调整。

GB/T 31133—2014

6.2.3 吊装时负荷运动应平稳,负荷冲击系数应控制在5%~10%范围内。

6.2.4 锚固装置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5。

6.2.5 一般零件的安全系数应符合 GB 6067.1—2010 的要求。

6.2.6
主要零部件(指卡紧装置、缸筒、活塞、缸盖、偏载支撑装置、下锚头等)应有材质单、热处理报告、
各工序尺寸检验单、成品检验单等生产过程质量记录文件。

6.2.7 所有外购件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要求。

6.2.8 工作时噪声应符合 GB 16710—2010 的规定。

6.3 钢索选用

6.3.1 钢索参数应按表1选取。

1 钢索参数表

钢索标准

GB/T 5224—2003

GB/T 5224—2003

钢索规格

1×7-+15.20

1×7-+17.80

抗拉强度/MPa

不小于

1860

1860

单根钢索的最大力/kN

不小于

260

353

单根钢索额定提升起重量/t

不大于

10

14

6.3.2 千斤顶额定工况钢索束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5。

6.3.3
所配钢索数量应根据千斤顶的负荷设计,左、右捻向钢索的根数相等,位置相对于主液压缸中心
对称布置。

6.3.4 钢索应符合GB/T 5224—2003
的要求,应有该批次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应列出该
卷钢索的规格、最大力、1%伸长负荷等主要技术参数及卷号、执行标准等。

6.3.5
钢索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在自然状态下有弯折、松股等机械缺陷的不应选用。

6.4 卡紧装置

6.4.1 设计应符合 GB/T 14370—2007 的要求。

6.4.2
应保证该机构对钢索的有效机械锁紧,在突然停电等设备故障情况下负荷不发生滑移。

6.4.3
卡紧装置的设计应能使上、下卡紧装置在主液压缸往复行程中负荷交换顺利。

6.4.4 应能够承受各根钢索负荷不匀及负荷交换所带来的冲击。

6.4.5 同一卡紧装置上安装的卡爪,其卡紧或放松动作应一致。

6.4.6
卡紧装置所用卡爪应与所选钢索相匹配,卡爪对钢索的卡紧力应大于该规格钢索的最大力。

6.4.7
卡爪在设计定型前,应经过1:1的真型试验。其中,卡爪使用寿命试验应按照7.
1.3规定的方 法进行。

6.4.8
卡爪的使用寿命,根据所配钢索,每副卡爪在承受单根钢索额定负荷的情况下,重复卡紧次数不
应低于600次。

6.4.9
卡爪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生产,其材质、尺寸精度、热处理后硬度、硬化层深度应符合图纸
要求,每一批次卡爪均应有相应的材质单、检验报告、热处理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6.4.10 卡紧装置上应设置负荷交换状态检测装置。

GB/T 31133—2014

6.5 千斤顶部分

6.5.1 主液压缸的设计应符合 GB/T 13342—2007
的要求,承力部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5。

6.5.2 主液压缸的活塞应有防偏载设计。

6.5.3
千斤顶的上卡紧装置应与主液压缸的活塞固定连接,下卡紧装置应与主液压缸的缸体下部固定
连接。

6.5.4 千斤顶上应设置活塞行程检测装置。

6.5.5 穿心式千斤顶宜设置可吊挂使用的结构。

6.5.6
扁担式千斤顶的上卡紧装置与活塞杆连接处,应设置可调整的偏载支撑装置。

6.6 液压系统

6.6.1 设计应符合GB/T 3766—2001 的要求。

6.6.2 所用液压元件应符合 GB/T 7935—2005 的要求。

6.6.3
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应不大于110%的系统额定工
作压力。

6.6.4 应设置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应直接装在主液压缸体上。

6.6.5 应能够分别显示当前各工作千斤顶的提升压力。

6.6.6 提升速度应能够根据作业要求在最小与最大值之间调整,宜采用无级调速。

6.6.7 液压传动应平稳,不应有振动和异常噪声。

6.6.8
应设置滤油器和其他防止油液污染的装置,并具有相应的警示功能,过滤精度应符合系统中所
选用液压元件的要求。

6.6.9 液压油应符合所选油类的性能标准。夏季宜选用 L-HM46(GB/T
7631.2—2003)抗磨液压油,

冬季宜选用L-HM32 抗磨液压油。

6.6.10
油管的选用应符合液压系统压力和流量的要求。油管应便于装拆,拆下的油管接头处应有密

封装置。

6.7 电气控制系统

6.7.1 设计应符合GB 5226.2—2002的规定。

6.7.2 泵站上应设置可切断泵站所有电源的主断路器。

6.7.3 电动机保护系统应具有热过载保护。

6.7.4
所有线路应具有短路保护或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并应具有瞬时分断功能。

6.7.5 当电源中断后,电动机应处于断电状态,恢复供电后电动机不应自启动。

6.7.6 提升设备各部分均应设置可靠的接地。

6.7.7 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 MQ,
电气线路的对地 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 MΩ。

6.7.8
应设置过载保护,当负荷超过设定值时,控制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并停止提升设备的运行。

6.7.9
提升设备运行中若因故障或过载停止运行后,重新恢复供电时,系统不得自行动作。

6.7.10
提升设备可采取集中控制、就地控制、移动控制等形式。当存在多种控制形式时,各种控制形
式之间应设置电气互锁,任何时间只准许一种控制形式进行操控。

6.7.11
所有控制形式均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紧急停止"按钮应与一般操作按钮有明显区别,应
为红色非自复位式,并应安装于明显位置。

6.7.12
提升设备的某些操作和状态间存在互逆性(例如主液压缸活塞的伸和缩动作之间),应在各种
互逆操作和状态间设置电气互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宜设置机械互锁。

GB/T 31133—2014

6.7.13 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 中的 IP 分类等级规定。

6.7.14
扁担式千斤顶的上横梁应设置倾斜检测装置。当横梁倾斜超过设计允许值时,控制回路应发
出声、光报警,并停止提升设备的运行。

6.7.15 在重点部位宜设置电气监视系统。

6.8 附件及支撑构架

6.8.1 下锚头设计、制造的质量要求及控制方法与卡紧装置相同。

6.8.2 千斤顶吊架、下锚头吊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5。

6.8.3 专用工具的设计应满足功能要求,并随提升设备供货。

6.8.4 千斤顶安装架设计应符合 GB50017—2003
的要求,并满足起重量、吊装高度、就位作业的要求。

6.8.5
钢索导向架应结合吊装工况设计,应能承受本次吊装千斤顶上方伸出的钢索总重,并使得千斤
顶上方伸出钢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6 m, 弯曲半径大于1 m。

6.8.6 结构件的焊接应符合GB 50661—2011的规定,并按照GB 50205—2001
的要求检验。

6.9 使用环境条件

6.9.1 在户外使用时,千斤顶、液压泵站、控制柜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6.9.2 安装场地应无爆炸危险介质,无腐蚀性气体、液体及电焊火花。

6.9.3 其余环境条件按GB 6067.1—2010 的规定和提升设备出厂时相关规定执行。

7 试验方法

7.1 易损承力部件试验

7.1.1 钢索与卡爪属于易损承力部件。

7.1.2 测试设备及部件:

a) 1×7- φ15.20或1×7- φ17.80钢索及与其相配的卡爪;

b) 按 GB/T 14370—2007标准设计制作的专用锚具;

c) 小型提升设备,其千斤顶提升起重量20 t
以上,提升速度为在售各型提升设备的最高额定速 度(不低于10 m/h),
上、下锚头各1副;

d)
千斤顶安装架1套,安装高度至少使千斤顶能完成2~3个带负荷提升或下降的行程;

e)
经标定的提升重物——试验负荷,质量符合待试验单根钢索的额定提升起重量,误差在±1%
以内;

f) 0~500kN 卧式拉力机1 台,精度为2%,有效试验长度大于2 m。

7.1.3 卡爪使用寿命试验:

a) 卡爪使用寿命试验的设备布置如图2所示;

b)
额定负荷:按试验卡爪的额定提升起重量,配以额定负荷(静载)。例如,试验提升起重量为
10t 的卡爪,配φ15.20 mm 钢索,10t 负荷;试验提升起重量为14 t
的卡爪,配φ17.80 mm 钢 索,14 t负荷;

c)
提升设备先做带负荷上升连续动作,提升到一定高度后,做带负荷下降连续动作;如此反复,直
至卡爪磨损打滑;

d)
卡爪试件累计卡紧30~40次时,上、下卡紧装置上的卡爪试件外表面加注一次3号二硫化钼
锂基润滑脂(根据设计要求,加注润滑脂为可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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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提升一个行程、下降一个行程均计为一次,统计出卡爪试件的重复卡紧次数,作为该缸上、下卡
紧装置上所装两副卡爪试件的使用寿命;

f) 合格判定:卡爪试件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设计值。

style="width:7.87343in;height:6.9333in" />7/

说明:

1 ——钢索试件;

2——卡爪试件;

3— 千斤顶;

4——千斤顶安装架;

5—— 下锚头;

6——经标定的负荷;

7——液压泵站;

8——控制柜。

图2 卡爪使用寿命试验设备布置示意图

7.1.4 卡爪卡紧力试验:

a) 卡爪卡紧力试验的设备布置如图3所示;

b) 卡爪试件、钢索试件配以锚头,在卧式拉力机上试验,操作拉力机以100
MPa/min 速度逐步加 载,加载到钢索抗拉强度标称值的80%时停留10 min,
然后继续加载直至钢索试件断裂。记
录此时拉力机仪表显示的拉力。如果钢索试件没有断裂,而是从卡爪中脱出,则记录此时的
拉力;

c)
当卡爪试验达到80%额定使用寿命时,卸下卡爪试件(即用7.1.3试验中已经咬合一定次数,
例如480次以上的卡爪),配以未做过咬合试验的钢索试件,重复7.1.4b)试验,并记录试验数
据,要求同7.1.4b);

d)
合格判定:当钢索试件断裂时,若卡爪试件仍能卡紧钢索,则说明卡爪试件的卡紧力合格;如
果钢索试件从卡爪试件中脱出,则卡爪试件的卡紧力不合格;

e)
特殊情况:如果钢索试件断裂时拉力机仪表显示的拉力小于该钢索最大力的80%,则不能说
明卡爪试件的卡紧力合格,应查明原因重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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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10.29338in;height:3.54662in" />

说明:

1——卧式拉力机动力头;

2——拉力传感器;

3——连接件;

4——卡爪试件;

5— 锚头;

6——钢索试件;

7——尾架。

3 卡爪卡紧力试验设备布置示意图

7.1.5 钢索最大力试验:

a) 钢索最大力试验设备布置如图4所示;

b) 用专用锚具锁紧钢索试件,在卧式拉力机上试验,操作拉力机以100
MPa/min 的速度逐步加 载,加载到钢索抗拉强度标称值的80%时停留10
min,然后继续加载直至钢索试件断裂,断口
呈缩颈状,记录此时拉力机仪表显示的拉力,即为钢索试件的最大力;

c) 合格判定:钢索试件最大力应不小于该批次钢索质量证明文件的标称值;

d)
特殊情况:如果在锚具根部出现斜断口(非正常断口),则此时的拉力不代表钢索试件的最大
力,应查明原因重新试验。

style="width:9.09339in;height:3.12664in" />

说明:

1——卧式拉力机动力头;

2——拉力传感器;

4——专用锚具;

5——钢索试件;

3——连接件; 6——尾架。

4 钢索最大力试验设备布置示意图

7.2 出厂检验与试验

7.2.1
提升设备出厂检验按照该型提升设备的"出厂检验与试验方案"中规定的项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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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出厂检验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a) 供货合同或技术协议书,上面应列有该套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

b) 使用与维护说明书及相应的技术图纸;

c) 出厂检验与试验方案;

d)
外购主要部件(液压泵、液压阀、电机、电气元件、控制模块、仪表等)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e)
机加工件中承力件的材质单、尺寸检验单、热处理报告、探伤试验报告等过程控制文件;

f) 易损承力件(钢索、卡爪)的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7.2.3 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a) 绝缘电阻: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500 Vd.c
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 MQ;

b) 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1000 V a.c.,试验持续时间为1 min。
在试验过程中无击穿现象 发生;

c) 接地电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7.2.4 动作功能试验(空载试验):

a) 泵站起动平稳,无异常噪声和温升,液压泵变量机构功能正常;

b) 液压回路:各阀功能调节无误,液压缸各种工况动作正确;

c) 主缸行程、卡爪位置测量信号准确反馈;

d) 控制柜的各操作按钮、信号显示和触摸屏的操作、显示均符合设计要求;

e) 噪声符合设计要求。

7.2.5 耐压和密封试验:

a) 额定工作压力为16 MPa~25 MPa,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25倍;

b) 逐步升压到试验压力,持续5 min,观察压力无变化时,然后卸压;

c) 要求所有的焊缝和阀类接触面、油管接头处无渗漏,管道无永久变形。

7.2.6 系统安全保护装置试验:

a)
系统超载、过压时有声、光报警信号反馈,同时控制系统能迅速停止提升设备的运行;

b) 油液污染超过允许值时,报警的信号符合设计要求;

c) 特殊情况下紧急停止工作的操作与实现符合设计要求;

d)
扁担式千斤顶上卡紧装置左、右负荷不均时有声、光报警信号反馈,同时控制系统能迅速停止
提升设备的运行。

7.2.7 连续动作试验(空载试验):

a) 7.2.3~7.2.5
试验完成并合格后,进行连续动作试验,检验提升设备液压系统连续运转的可
靠性;

b)
手动或自动操作提升设备在带负荷升或降工况下做活塞伸或缩的动作及动作转换;

c)
要求提升设备所有部分动作正常,液压、电器元件不得出现异常,液压系统无渗漏;

d) 连续运行时间达到8 h 以上。

7.3 千斤顶承载动态试验

7.3.1 千斤顶的承载试验可以通过专门的试验架实现加载。测试设备及部件:

a) 加载试验架、负载梁、辅助连接件;

b) 加载液压缸(行程至少大于试验千斤顶的两个工作行程)、加载泵站;

c) 试验千斤顶、驱动泵站、下锚头、钢索、卡爪;

d) 各种测量仪器、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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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额定负荷试验:

a) 千斤顶承载动态试验如图5所示;

b)
在加载泵站上调定加载缸的压力,启动加载液压缸动作加载,所加负荷为100%试验千斤顶额
定负荷;

c)
启动驱动泵站,控制千斤顶做"带负荷升"工况手动、自动运行,观察千斤顶在额定负荷下带负
荷升的工作情况、手动与自动工况转换情况;

d)
控制千斤顶做"带负荷降"工况手动、自动运行,观察千斤顶在额定负荷下带负荷降的工作情
况、手动与自动工况转换情况、负荷交换及开爪情况;

e)
控制千斤顶做"带负荷升"与"带负荷降",以及"手动"与"自动"运行的各种工况随时转换动作,
观察千斤顶运行是否正常,各种工况转换及停止是否准确,卡紧装置卡紧、放松动作是否一致、
顺畅;

f)
观察并记录试验数据和结果,试验循环不低于10次及累计带负荷升高度不小于2
m;

g) 千斤顶各种工况工作均正常、各工况转换顺利、液压系统无泄漏为合格。

style="width:8.02007in;height:4.47326in" />

说明:

1——试验千斤顶; 4——钢索;

2——加载液压缸; 5——负载梁;

3——加载试验架; 6——下锚头。

5 千斤顶承载动态试验示意图

7.3.3 超载试验:

a) 继续7.3.2试验工况;

b)
在加载泵站上调定加载液压缸压力,启动加载液压缸动作加载,所加负荷为110%千斤顶额定
负荷;

c)
启动驱动泵站,控制千斤顶带负荷提升3个行程,然后带负荷下降3个行程,重复3次,观察千
斤顶在超载下的工作情况和负荷交换及开爪情况;

d) 观察并记录试验数据和结果,千斤顶工作正常、液压系统无泄漏为合格。

7.3.4 连续作业试验:

a) 继续7.3.2试验工况;

b)
在加载泵站上调定加载缸的压力,启动加载液压缸动作加载,所加负荷为70%试验千斤顶额
定负荷;

c)
启动驱动泵站,控制千斤顶做"带负荷升"工况自动运行,观察千斤顶在试验负荷下带负荷升的

GB/T 31133—2014

工作情况,直到加载缸行程终了;

d)
控制千斤顶做"带负荷降"工况自动运行,观察千斤顶在额定负荷下带负荷降的工作情况、负
荷交换及开爪情况;

e)
控制千斤顶做"带负荷升"与"带负荷降"自动运行的随时转换动作,观察千斤顶运行是否正常,
各种工况转换及停止是否准确,卡紧装置卡紧、放松动作是否一致、顺畅;

f)
观察并记录试验数据和结果,试验循环不低于800次及累计带负荷升高度不小于100
m;

g) 千斤顶各种工况工作均正常、各工况转换顺利、液压系统无泄漏为合格。

7.4 千斤顶吊架、下锚头吊架承载试验

试验步骤如下:

a) 试验设备同7.3.1;

b)
将千斤顶安装在千斤顶吊架内,整体吊装在加载试验架内,模拟使用工况连接销轴拉板和辅
助连接件,如图6所示;

c)
在加载泵站上调定加载缸压力,启动加载缸动作加载,所加负荷为125%试验缸额定负荷。保
持 5 min, 观察负荷——压力无变化时,然后卸载;

d)
合格标准:千斤顶吊架在卸载后吊杆无变形,焊缝无裂纹,螺纹旋动顺利。下锚头吊架焊缝无
裂纹、销轴无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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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辅助连接件;

6——下锚头吊架;

2——千斤顶; 7— 下锚头;

3—-加载液压缸; 8——负载梁;

4——千斤顶吊架; 9——试验架。

5——钢索;

6 千斤顶吊架、下锚头吊架承载试验示意图

7.5 型式试验

7.5.1 提升设备的型式试验按照 TSG
Q7008—2007要求进行。分为型式检验和型式试验两部分。

7.5.2 型式检验项目如下:

a)
技术文件审查,主要技术参数与设计图样、计算书和使用说明书是否相符;制造过程质量控制
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GB/T 31133—2014

b)
样机检查,包括结构型式、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焊接质量、主要零部件、电气和控制系统、安
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

c) 审查样机主要参数和基本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5.3 型式试验项目如下:

a) 性能试验,试验方法同7.2.3~7.2.5;

b) 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试验方法同7.2.6;

c) 连续动作试验,试验方法同7.2.7;

d) 千斤顶承载动态试验,试验方法同7.3;

e) 千斤顶吊架、下锚头吊架承载试验,试验方法同7.4。

8 检验规则

8.1 分类

提升设备的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制造监督检验、常规检验、易损承力部件试验。

8.2 型式试验

8.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定型、老产品转厂生产;

b) 产品结构、材料或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和质量;

c) 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

8.2.2 型式试验应按照7.5的规定进行。

8.2.3 型式试验应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

8.2.4
型式试验合格判定:若型式试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则样机型式试验综合判定为合格。

8.3 出厂检验

8.3.1
提升设备的设备交货,用户验收时应进行出厂检验(或称交收检验)。出厂检验通常在生产厂内
进行,特殊情况可在供、需双方协议地点进行。

8.3.2 出厂检验按照7.2规定的项目进行。

8.3.3
出厂检验时,若出现可修复的故障(例如漏油等),允许进行修复及更换易损密封件后重检。若
经修复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8.4 制造监督检验

8.4.1 提升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应按照TSG Q7001—2006
要求,报请相应单位进行制造监督检验。

8.4.2 制造监督检验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a) 对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用其质量控制等进行确认核实;

b) 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8.5 常规检验

8.5.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常规检验:

a) 每次更换施工现场,吊装作业前;

b) 重大故障修复(例如主油缸更换密封、更换液压阀和电器元件等)后。

GB/T 31133—2014

8.5.2 常规检验项目如下:

a) 动作功能试验,方法同7.2.4;

b) 耐压和密封试验,方法同7.2.5;

c) 系统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方法同7.2.6。

8.5.3 常规检验合格判定:

a) 常规检验合格判定与出厂检验相同项目的要求相同;

b) 常规检验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8.6 易损承力部件试验

8.6.1 每批次卡爪出厂时,应按照GB/T 2828
的抽样要求做卡爪试验,试验应严格按照7.1.2~7.1.3
规定的内容进行,如果有不合格项目,准许再重复一次,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批次卡爪判定为不
合格。

8.6.2 钢索的力学性能按照7.1.4规定的内容进行抽检。

8.7 检验单位和人员

8.7.1 型式试验应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专业检测机构完成。

8.7.2
出厂检验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工程师与用户主管工程师参加,或委托检测机构完成。

8.7.3 制造监督检验应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8.7.4 常规检验应由用户主管工程师或委托检测机构完成。

8.7.5 易损承力部件试验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完成。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9.1.1 提升设备应在明显位置固定设备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2011
中的规定,标牌应包括

下列内容:

a) 设备名称和型号;

b) 设备基本代码4830,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制造监督检验钢印标志;

c)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包括单缸额定提升起重量、提升速度、额定压力、同步性能、配用钢索参数;

d) 电源电压、频率、功率;

e) 制造厂名称、联系方式;

f) 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9.1.2 泵站集成块上的所有液压阀都应有铆固的标牌,标示该阀的作用。

9.1.3
泵站上和液压缸上的所有油管及电缆插口处都应有铆固的标牌,说明此接口的连接方向。

9.1.4
泵站和集控柜上的所有操作按钮处都应有铆固的标牌,说明此按钮的功用;紧急停止按钮的外
形应明显区别于普通操作按钮。

9.1.5 所有指示灯、信号灯应清晰标明其用途。

9.1.6 需要检查、调整的部件(例如泵转向、调速阀等)应设有提示标牌。

9.2 包装

9.2.1 提升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2008 的规定。

9.2.2 油管、电缆应整齐卷绕在专门的轴架上,油管接头应加防护帽。

9.2.3
卡爪宜用专用包装,包装箱内应有该批次产品的合格证,其上应注明产品型号、批次、生产日期、
生产单位联系电话,并有检验员章。

GB/T 31133—2014

9.2.4
钢索应保持原有包装,包装上应有该卷产品的合格证,其上应注明直径、公称抗拉强度、执行标
准、卷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等主要信息。

9.2.5
装箱单应与实物相符,应有零部件名称与数量、备品备件名称与型号、发货日期、检验人员的
签字。

9.2.6 备品备件应有标识,例如标牌、标签等。且应牢固、清晰。

9.2.7 制造单位应向用户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 设备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出厂调试试验方案、检验报告;

d) 设备、备件装箱单;

e)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f) 型式试验合格证;

g) 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9.2.8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19678—2005 的规定,且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主要性能参数;

b) 各部件外形尺寸、重量;

c) 承载系统、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的组装与使用;

d) 液压系统原理图、连接图、电气接线图;

e) 系统的调试方法、使用注意事项;

f) 安全装置的调整和试验;

g)
卡爪在额定负荷下的使用寿命和该型号卡爪所配钢索在额定负荷下的使用次数;

h) 提升设备在吊装工程中的应用;

i) 维护保养要求:

j) 提升设备清单。

9.3 运输

9.3.1 提升设备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交通运输的规定。

9.3.2 千斤顶、控制柜在运输时应与车体可靠固定,上面不应放置重物。

9.3.3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措施。

9.3.4 钢索应水平放置运输。

9.4 贮存

9.4.1
长期贮存时,弹簧、液压缸均应卸去负荷,裸露在外的切削加工表面宜采取防锈措施,例如涂润
滑脂、蜡封。

9.4.2
含有电器的部分不宜放置在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宜采取防日光直晒、防雨、防潮、防鼠害等
措施。

9.4.3
长期贮存后启用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对卡爪、钢索、千斤顶、液压元件、电器元件应严格检查,
有损坏、变形、锈蚀的应更换。

9.4.4
贮存时应保存详细的档案,除随机文件外,贮存期间的变动情况均应详细记录。

style="width:3.08656in" />GB/T 3113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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